我觉得道理应该是这样,我们分析一下拾者的几种可能性,而不去考虑文中拾者所说的一点原因。1.拾者识货,昧表找借口开脱。2.拾者不识货,真扔。3.拾者不知道真表假表,但为了报复失主。不论表的真假,那是你自己主观带有的判断,我也完全可以判断说表是真的,那我就把他昧下来了,本篇关键问题不在于拾者判断表的真假,而是拾者将拾到的真表自行进行了处理造成失主的损失,而且失主是有证据证明就是拾者拿的失主的这块表(监控)。假如我要将表昧下来了,以这个理由也是完全可以成立,但是这样就可以让拾者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这个责任吗,我觉得不允许,这也无法界定,更何况这是一个真表,监控也证明了这块表就是你捡走了,拾者无法摆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,仅凭自己人主观判断为假表而处理为理由实在有失妥当。在官司上他也确实赢不了,我觉得拾者是要承担很大一部分的责任。
另外我觉得文章标题也是有问题的,咋看之下我都觉得这样都能被牵扯,很是蹊跷,现在大家捡东西都要小心了,但后来一看文章原来事先是有关联的。现在的媒体为了夺人眼球,取标题对于文章可读性也是至关重要的,标题取得特别一些,吸引人家眼球,人家自然而然就去读内容了,这也是媒体方面竞争下产生的产物,我也不敢说是畸形,说不准现在是主流。所以我觉得这篇文章取名如:男子误当万元手表为假表被诉赔万元。这样的标题比较客观,公正,不会误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