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答案】凶手是秘书我是隆胸。
一、死者如欲自杀,可以服用大量的安眠药即可达到目的。
二、死者如欲用枪自杀,无须在自杀前服用安眠药,难道说,服用安眠药睡个好觉,让自己的精神与体力得到恢复之后,以便精神百倍地自杀?简直是蹊跷之极。
三、既然是服用安眠药,无非是想安静入眠,以便得到充分休息,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去投入工作。然而,药量却只能维持到凌晨4:00,那么服用安眠药还有何意义?据此三点看,自杀大有问题。
四、枪的扳机处有一点黏黏的感觉,正常的枪支扳机处是不应该有这样的粘黏之物的。
五、最后一位离去的人是秘书,其他二人,没时间也没条件作案。秘书不仅最后离开,而且又是最先到达现场,她完全具备设置现场和清理现场的时间和条件。
由此,可以大胆猜测:她伺候死者服下安眠药昏迷后,再将其弄到办公椅上摆好姿势后,便开始精心设置,用一根线,一头系在打印机的墨盒上,一头用胶带粘在手枪扳机上(这就是扳机为啥是黏黏的原因),将固定好的枪口对准死者头部。然后再将自动打印时间设置为4:00。当凌晨4:00,电脑即自动启动打印时便拉紧了扳机,“自杀”成功,没有任何人在场。早上,她又第一个赶到现场清理蛛丝马迹后,方开始报案。
【评分】9分
【点评】好厉害的构思与手段啊!令人不寒而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