勒布朗是个非常精明的人。就目前来看他已经快要做到“打球的人里最会做生意,做生意的人里最会打球”的程度了。
从关注他开始就能发现他在乎的不仅仅是篮球,而是自己亲手打造一个勒布朗帝国。精明,球员里只有他能给我留下这样的第一印象。想想看,除掉他职业生涯那几场惊天的单打独斗(05东决手刃活塞,10东半枪挑皮尔斯,12睥睨雷霆三少),他的大部分高光都是……传球:06达蒙琼斯的底角三分,马绍尔的45度,以及两连时期数不胜数的米勒阿伦波什巴蒂尔……甚至查莫斯。他总是在试图用最高效的方式去控制比赛,犹如用精确制导武器一击毙命、直捣黄龙,虽然没有重装机甲刺刀见红的偾张与豪迈。但只要最后的赢家是勒布朗,这就是标志式的“勒布朗”胜利。
所以我觉得这场“回家大戏”的背后未尝没有类似的“勒布朗”式剧情发展。不过话说回来,无论他作何思量,两年后何去何从,我只想好好享受作为与他同处一时代的球迷的幸福,见证他如何成就自己的伟大。
莫雷的事情……作为常年火黑,没什么好说的。莫雷很聪明,有手段,是火箭从其他行业聘请过来的非典型经营专家。他在任这些年的业绩有目共睹,声势不小。但是哪行都有自己的规矩,出来混,老是算计别人而不留后手,就算一时得手,也经不起众怒诘问。火箭现在的阵容依然有竞争力,希望他们好运。莫雷这个鬼才面对各大佬还能折腾出什么样的新花样,我很期待。